为了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高招生工作质量,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西安科技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调剂工作方案。
一、调剂工作原则
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坚持选拔具有培养潜力研究生的原则,确保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统考报考考生招生结束后,未完成的招生指标,以调剂方式进行。
二、调剂复试组织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并对学院调剂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
三、调剂复试工作
(一)调剂复试小组
学院成立若干个复试工作组,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展开复试工作。其中工作组若干,每组6人,复试专家5人,秘书1人。参与人须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记录监督组和后勤保障组各1个。
所有复试人员须遵守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的法律和规定,须遵守《西安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基本规范》、《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办法》。
(二)接收调剂专业及调剂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报考类型 |
调剂招生计划 |
调剂复试分数线 |
081900 |
矿业工程 |
全日制学术型 |
24 |
国家A类线 (照顾专业) |
081400 |
土木工程 |
全日制学术型 |
国家A类线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
全日制专业型 |
45 |
国家A类线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
非全日制专业型 |
2 |
国家A类线 |
(三)调剂复试考生确定
1. 全国统考报考考生招生结束后,未完成的招生指标,以调剂方式进行。学院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将通过国家调剂平台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按照专业确定分数线,并在学院官网公示考生名单。
2. 专项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以学校公布的为准。专项计划招生名额单列,不得挪用。
3.在复试前,学院须对拟准予调剂复试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证件不符或不符合复试条件者,不得参加复试。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存疑的考生,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四)调剂考生条件:
1. 符合西安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 考生初试单科、总分达到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跨专业调剂至矿业工程学科(081900)须达到原报考学科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3.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且专业代码前两位须一致。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 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
6. 鉴于学科特点,女生慎重选择调剂矿业工程、资源与环境(矿业工程方向)。
(五)调剂流程
1. 考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在研招网填写调剂系统报考我院相关专业调剂志愿。学院按照调剂报考考生的成绩、单科成绩等,确定调剂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经领导小组审批,在学院官网公示。
2. 调剂复试方式为线下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调剂复试流程参照统考报考考生。
4. 调剂复试结束,学院在官网公示拟录取结果。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拟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四、调剂复试形式及要求
(1)复试形式:所有复试均线下进行。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2)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为每门2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同等学力加试考试时间待定。
(3)复试合格标准
考生笔试、面试、复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均在60分以上,视为复试合格。
(4)有以下情况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未参加复试者;笔试、面试、复试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五、拟录取工作
1.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加权确定,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总分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初试分数高者,若初试成绩相同,录取专业课一分数高者。
3.录取结果在本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考生入学3个月内,学院将对所有考生的身份和入学资格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
六、调剂复试违规处理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调剂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性,诚信守规参加复试。考生应在复试前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在复试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考试规定。对在复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考试违规或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七、导师的确定
1.尊重师生双向选择,首先由考生申报导师,导师根据考生情况择优录取。
2.实行导师限额招收研究生制度,原则上博导不超过4人,教授不超过3人,副教授不超过2人,讲师、新聘任的导师和项目硕导不超过1人。对于业绩突出,报考学生较多的导师,需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为保障培养质量,提倡设立研究生指导小组联合指导研究生。
3.超限额研究生,在考虑学生意愿的基础上,由学科确定其导师。
4.没有科研项目且不能很好履行导师职责的,原则上不能指导研究生。
八、监督与管理
1.学院纪检员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监督和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 18629146976
邮箱: 418477634@qq.com
九、其他
方案中未作说明的事项遵照《西安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能源学院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