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不断强化党员权利意识,4月14日,能源学院2017级、2020级本科生党支部在骊山校园学院会议室组织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活动,会议由支部书记吴蒸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会议学习了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和权利的辩证统一关系,勇于担当责任、遵守纪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支部书记吴蒸强调,全体成员要深入领会条例精神,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纪守法为前提行使权力,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通过学习,支部成员纷纷发言,表示要紧紧围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切实履行党员义务,积极投身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事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