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第二批研究生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招生公告》文件精神和《西安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西安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结合本博士点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录取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坚持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博士研究生的原则;坚持录取过程中,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考核组织
1、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兵朝
成 员:朱 明 李 振
2、博士研究生工作考核小组
组 长:朱 明
成 员:解盘石,丁自伟,邓广哲,刘向荣,王红伟,吕文玉
纪检监督:党 雪
秘 书:王志刚 王罗惠
三、考核程序及内容
1、考核工作小组由6名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教授组成。
2、考核开始前,考核小组组长应组织小组成员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标准,确保考核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3、考核重点评价外语能力、学术素质、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分为个人PPT讲解和面试小组现场提问。PPT主要反映基本情况、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学位论文研究设想和精力投入等,时间8分钟。考生在参加考核时需提供讲解的PPT文档与支撑材料的原件。
4、考核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
四、考核时间和地点
1、考核时间:2023年4月28日14:00
2、考核地点:雁塔校区能源学院(2号楼)3层309会议室
五、录取工作
1、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在考核及格的基础上,由考核小组进行评议确定拟录取名额。
2、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按照综合考核成绩单独排序,按照考核小组确定的名额分别录取。确定录取名单时还应充分考虑各学科方向的平衡。
3、每位导师每年只能单独招收2名“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考生,且招收的各类考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普通招考)的总数不得高于规定人数,新遴选导师和项目博导当年各类招生总数不能超过1名。
4、录取后要全日制脱产在校攻读博士学位(考生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需转入我校)。
5、对弄虚作假、考试违规或作弊的考生,一经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严肃处理。
能源学院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