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现将2012年教师教学工作量校对表一(以下简称校对表)发给你们,请组织教师核对,并于12月14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核算说明:
1.临潼课时由教务处根据各专业上课地点认定,其课时为核算表所列理论学时。
2.外聘教师请在备注栏注明“外聘”;有助课的课程请将助课教师姓名填写在备注栏;如工作量计算有误,请直接在校对表中修改。
3.不同合班规模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般情况,1个自然班单班上课时,1课内计划学时计1个标准学时;考虑到各课程性质及合班情况不同,分别用课内学时乘以系数K值来计算标准学时,即:标准学时=计划学时×K
小班数 |
1 |
2 |
3 |
4 |
5-6 |
7-8 |
9以上 |
一般
课程 |
K |
K1 |
1.0 |
1.1 |
1.2/1.3 |
1.3/1.5 |
1.5/1.7 |
1.8/2.0 |
2.2/2.4 |
K2 |
1.0 |
1.3 |
1.5/1.7 |
1.7/2.0 |
2.0/2.2 |
2.2/2.4 |
2.4/2.6 |
制图类 |
K |
1.2 |
1.6 |
辅导上机学时计算办法同一般课程,作业全收全改 |
体育 |
K |
0.6 |
1.0 |
每周辅导学生一次课外活动 |
公共外语
专业外语 |
K |
0.8 |
1.2 |
|
艺术类课程 |
K |
0.75 |
1.2 |
绘画类、设计类课程,15~20人一班 |
说明:
①有专职辅导教师时,主讲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按课内计划学时×K1计算标准学时;无专职辅导时,主讲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按课内计划学时×K2计算标准学时,但要承担辅导工作;
②承担讲课的教师,同时要担任一个小班的辅导工作(基于这个原因,辅导教师的合班数比实际班数少1);
③自然科学、应用、工具类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三个班、四个班合班时K1、K2取斜杠(/)后值,其它课程取斜杠(/)前值;
④全校性选修课以90人为一个小班计算;
4.各类实习工作量的计算:当指导教师人数超出要求时,按应派教师数核算工作量后,按实际派出教师数由学院(部)分配或平均分配。
5.新分配来校的教师第一次上课,增计10%工作量。
6.助课教师不计临潼补助。
7.未涉及项目均按“西安科技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暨课时酬金发放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8.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按下表填报:
学院(部): 年 月 日
学期 |
实践项目 |
地点 |
起止周次 |
时间 |
实习班级
或人数 |
教师姓名 |
工作量计
算公式 |
工作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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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①地点请落实到市或县,临潼的请注明;时间填总周次;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填写人数,其它实习填写班级。此表请提交Excel格式电子文档并发送至邮箱(jiaoxueke@xust.edu.cn)。
②集中实践环节主要指毕业设计(论文)、实习、设计等。
③学时计算:校内实习,每周按5天计,每天按1.5标准学时计;校外实习(当天可以返回),每周按5天计,每天按2.0标准学时计;校外实习(指出西安市,当天无法返回),实际指导天数×3.0计算为标准学时(地质、测绘等专业的野外实习,实际指导天数×4.0计算为标准学时):a认识实习每20名学生配备1名教师;b生产实习每15名学生配备1名教师;课程设计,指导的学生每人每周按0.6标准学时计算,教师每次指导不得超过15人,超过15人部分减半计算。
9.凡个人工作量有误的,请汇总至所在学院(部),由学院(部)安排专人统一到教务处审核认定。未列项目请补充到表格后。
教务处
201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