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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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10     浏览量:

各有关学院:

依据西安市科技局安排,2013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依据《2013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下称“指南”)积极策划、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申报项目类别

依据指南,我校此次可申报以下类别项目:

1.技术转移促进工程

2.软科学研究项目

3.社会发展科技示范项目(高校与企业联合,企业打头)

二、申报要求及提交材料

1.技术转移促进工程

申报条件:

需与我市工业企业达成技术合作协议并联合申报;项目完成时,企业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其中申报重大项目的,项目完成时企业吸纳该技术成果形成的新产品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技术合同交易额不低于100万元。

提交材料:

(1)申报书。

(2)项目可行性报告

(3)联合研发合同或合作协议。

(4)技术需求方(企业)提供配套资金证明材料。

(5)项目主体承担单位与企业具体实施的相关材料。

2.软科学研究项目

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专业研究人员,其中重点项目要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面上项目要求中级五年以上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重点项目优先支持高校和政府部门、产业开发区联合申报的项目(需提供双方拟定的研究协议)。

(3)面上项目申报数不超5项。(原则上需提供双方拟定的研究协议)

提交材料:

(1)申报书。

(2)项目负责人的专业职称资格证书。

(3)项目研究大纲(需注明申报的重点项目名称或面上项目研究方向,明确研究主要内容及方法)。

(4)联合申报的研究协议书或委托书(明确双方的任务分工及相关要求)。

3.社会发展科技示范项目

申报条件:

(1)具备开展应用和示范推广的基础条件、技术装备和配套资金。

(2)申请单位已与示范单位达成合作协议,示范目标和各方责任明确。

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可行性报告。

(3)合作合同。

三、有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

1.同一项目不得在市级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项目主要负责人目前主持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暂不受理申报。

2.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未通过者,在原项目到期以后两年内,原则上不受理其申报项目;项目已办理结题者,原则上不再受理其以相同或类似题目再次申报项目。

四、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两年(2013.01-2014.12),软科学研究项目为一年(2013.01-2013.12)。

五、申报程序

1.登录西安科技网(http://www.xainfo.gov.cn)或“西安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kjjh.xainfo.gov.cn),进入西安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逐项输入申报内容(含附件),在线提交电子文件并在线生成《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打印《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简装成册(一式六份,勿另行加装其他材质封面)。可行性报告、项目实施方案按提供的规范格式编写。

3.请于2012年12月24日将申报材料提交科技处基础研究科。

项目申报过程中如出现申报系统问题,请咨询西安市科技信息管理中心

联系人:赵小尊 刘敏

联系电话:88412996 88405549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基础研究科联系

联系人:郑罡

联系电话:85583767

附件:

1.2013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可行性报告及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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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1.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