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及《西安科技大学2015届推免生接收复试和录取办法》文件精神,结合能源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能源学院成立接收2015届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立如下:
组 长:伍永平 杜 勇
副组长:罗振敏 文虎
工作组:刘 黎 姚海燕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14年9月29日上午8:30-9:30(临潼校区能源学院会议室14号教学楼-323)
笔试时间:2014年9月29日上午9:30-11:30(14-323)能源学院推免生不参加笔试。
面试时间:2014年9月29日下午2:00-5:30
地 点:临潼校区能源学院会议室14号教学楼-323
三、接收专业
专业 |
类型 |
专业 |
类型 |
采矿工程 |
学术 |
矿业工程 |
专业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学术 |
安全工程 |
专业 |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 |
学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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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办法与复试内容
复试对象为获得推免资格且意愿报考我院的本校推免生和已在我校推荐免试系统内填报过报名信息的外校学生。
1、复试办法
复试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2、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面试:由复试专家现场提问。
(2)综合素质面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外语能力、人文素养以及身体状况等。
(3)综合素质笔试:主要包括专业素质和外语能力,。
注:能源学院推免生只参加面试,不参加笔试。
五、录取办法
1、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
2. 依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专业综合排名。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3. 拟录取名单经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经公示无异议,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六、注意事项
1、参加复试学生复试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2)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西安科技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
(4)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外校学生须提供)
(5)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2、有关奖助政策
(1)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享受学校一等奖学金8000元/生/年,按学习年限发放,最多享受3年。
(2)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一次性奖励5000院/生。
(3)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还享受学校其他各类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
①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
②享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资格(20000元/生/年)
③享有我校设立的其他各类专项奖学金(新生奖学金除外)和助学金评选资格。
(4)推免生可自主选择研究生指导教师。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推免生硕博连读、公派出国留学、放学等。
七、未作说明事项遵照《西安科技大学2015届推免生接收复试和录取办法》(试行)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能源学院
2014年9月26日